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职工养老金正式并轨
2015-01-22 12:10:14   来源:   评论:0 点击:

1月14日正式发布的《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下称《决定》),对争议多时的养老金并轨问题一锤定音。

        1月14日正式发布的《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下称《决定》),对争议多时的养老金并轨问题一锤定音。

        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职工养老金正式并轨

         2014年10月1日将成为中国养老保险改革历程中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日子,从这一天起,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职工养老金正式并轨。

        《决定》明确了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实施相同的养老保险制度,两者费率、计发方式基本相同,提出实行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要求为机关事业单位建立职业年金并明确人社部负责在京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经办,地方机构施行属地管理。

        《决定》以2014年10月1日为界,针对不同类型的人群做出不同的制度安排。在这一天之前退休的被视为“老人”,这一天之后参加工作的被视为“新人”,在这一天之前参加工作且这一天之后退休的被视为“中人”。

        简单而言这次改革就是通过施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中人设立过渡性养老金”来实现制度的平稳过渡。

        清华大学就业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杨燕绥接受采访时表示,《决定》解决的主要是“并轨”大原则问题,但具体如何实现并轨还需要更为详细的执行方案。但是不管后续方案何时出台,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都将从2014年10月1日起开始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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