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养结合政策要满足老人需求 或可缓解住院难现状
2015-03-18 10:29:37 来源: 评论:0 点击:
我国正在加速进入老龄化社会,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发展养老服务业,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正式施行,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
我国正在加速进入老龄化社会,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发展养老服务业,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正式施行,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而在刚刚召开的全国两会上,养老领域更是引发了委员们的关注。
江苏省政协副主席、南京师范大学副校长朱晓进
推进医养结合养老模式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趋势
朱晓进认为,要真正推进医养结合的养老服务,首先要对我国目前面临的养老现状和人口的老龄化趋势有足够的认识。中国在2000年老龄人口占总人口比例和劳动人口与老龄人口的赡养比分别达到7%和10:1,已进入老龄社会;据预测,约在2025年将分别达到14%和5:1,进入深度老龄社会;约在2040年将分别达到21%和2:1,进入超级老龄社会。
我国老龄化社会有以下特征:一是老年人口数量高居世界榜首。二是老年人口有高龄化、慢病化、失能化的表现。三是家庭养老功能相当薄弱,养老相关服务严重不足。一年多来,医养结合发展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政策保障不足、设施建设滞后、服务能力欠缺、专业人员严重不足等问题。
“医养结合”是一种有病治病、无病疗养、医疗和养老相结合的新型养老模式,其优势在于整合医疗和养老两方面的资源,提供持续性的老年人照顾服务。医养结合的模式充分利用医疗机构的优质医疗资源,实现了医疗、护理、养老、康复等一体化服务,既能满足老年慢性病治疗在大医院,康复及护理阶段在养老机构的构想,又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大医院住院难的现状。因此,大力推进医养结合的养老服务势在必行。
朱晓进建议:解决好医养结合型养老护理模式建设问题,政府要制定合适的标准、进行相应的建设,推动医养结合型养老护理模式走上正确发展途径。要建立相关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同时,政府应鼓励有条件的社会医疗单位创办医疗康复相结合的养老机构,经审查批准后内设医疗机构,实现“医养合一”。进一步完善有关养老护理院的用地指导政策和税收减免政策,制定相应配套实施细则。培育高端养老护理市场,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各类养老护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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